必博关于申报教师工作室的通知
为积极整合科教资源,凝聚创新团队,推进必博科研、教学工作快速发展,为学科发展、专业建设和必博体育提供更好的支撑,根据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必博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学院组织开展教师工作室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必博各教师团队或个人均可申请工作室,且团队间成员不得重复。
(二)原则上,团队成员需为本校师生;允许与其他单位(部门)教师合作申请,考核时仅统计我院教师业绩点。
(三)入驻团队或个人承诺每年完成相应科研业绩点,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、横向科研到款、论文著作、发明专利等标志性指标业绩点(各类上浮、奖励业绩点除外)。
二、工作室考核机制
(一)工作室设四年考核周期,工作室管理小组组织开展年度考核,并于四年考核期满进行终期验收。
(二)考核标准:
签约年份 |
业绩点考核指标 |
第一年 |
16 |
第二年 |
20 |
第三年 |
22 |
第四年 |
25 |
(三)工作室用房协议一年一签,入驻团队或个人完成上述年度考核指标准予签订下一年用房协议;若考核不合格,学院有权收回用房,且一个周期内不得重新申请。
三、工作室配套
工作室使用免租金,办公家具及设备由必博统一采购。同时学院根据入驻团队所获上述考核业绩点给予20%配套经费补助,由团队负责人统筹分配。
四、工作室使用职责与规范
(一)工作室为学院公有房产,工作室管理小组有权对工作室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。
(二)工作室为科研专业用房,不得私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,不得从事与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。如有违反,学院有权终止协议,收回用房。
(三)若学院因战略发展、重大活动等事宜要求调整工作室使用情况,入驻团队需服从相关安排。
(四)退出工作室后,由学院采购的设备由工作室管理小组统一收回。
五、受理程序与申请时间
(一)申请人请于3月29日前将申请表电子、纸质版提交学院办公室(行健楼611室)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申请表见附件。
(二)工作室管理小组参照入驻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,依据团队情况及房源情况,向必博党政联席会提出用房建议。
(三)必博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工作室入驻名单,并确定拟分配的用房面积与使用期限。
(四)必博与申请获批教师签订工作室用房协议。
联系人:金梁英
联系电话:0575-81112732
必博
2021年3月25日